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新闻列表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 关于公务接待一律不准上烟酒的通知 发布日期:2016-10-28 点击: 各单位、部门:10月26日学校纪委办接江苏省教育纪工委的通知:“根据中央和省要求,从2016年9月起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,违者严肃处理”。请校内各单位、部门严格按《通知》的要求执行,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。自2016年10月28日本通知发出之日后,如有违反此规定者要实施追责问责,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。特此通知 校纪委、监察处 2016年10月28日 上一篇:《考核表》《自查表》下载和补充说明 下一篇: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廉政知识问答活动的通知